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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场所安防升级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12-04 14:34:00  来源:宿迁经开区检察院

项目概况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场所安防升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场所安防升级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2.5万元

(四)最高限价:2.5万元

(五)采购需求:

1. 一楼步梯口安装电动移门2组,规格要求:采用钢化夹层防爆玻璃,厚度不低于12mm,配备高强度铝合金框架厚度不低于0.7mm,支持防盗锁具,能够与本单位现有安防锁具系统匹配(电子密码锁或人脸识别锁),支持自动闭门功能,并具备防撞、防破坏性能,门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确定,确保密封性与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安防标准。

2.三层步梯口安装推拉玻璃门2组,规格要求:采用钢化夹层防爆玻璃,厚度不低于12mm,配备高强度铝合金框架不低于0.7mm,支持防盗锁具,能够与本单位现有安防锁具系统匹配(电子密码锁或人脸识别锁),支持自动闭门功能,并具备防撞、防破坏性能,门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确定,确保密封性与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安防标准。

3.北侧步梯配套保障间,建设要求:墙体结构稳固,符合安防规范,整体设计与现有建筑风格协调,满足使用需求。

(六)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付清合同价款90%,1年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七)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周内完工。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开标现场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材料清单;

5.报价一览表。

三、报价方式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1.报价方式:本项目为现场开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最低价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报价或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供应商退出询价,询价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2.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询价通知书提供时间:2025年12月5日9:00至2025年12月9日17:30。

(二)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时间内,(微信号:15305247939)。获取询价通知书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高扬

联系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777号

(三)本项目共1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导致无法报价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9:30

(二)询价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询价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777号

联系方式:高扬,0527-88897006

  编辑: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周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