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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1-29 11:20:00  来源:

  项目概况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Z[2026]005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31.5万元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由各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设最高折扣率=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须以供货当日“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ygwj.fgw.suqian.gov.cn/ )公布的最新主副食品价格进行折扣;如遇宿迁阳光物价网没有该类食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折扣率*实际数量结算。

  (六)采购需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区检察院食堂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品、肉类、水产、禽蛋、奶制品、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采购(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

  (七)合同履约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至2026年2月5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327217042@qq.com,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线上方式购买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30分:

  (二)磋商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777号

  联系方式:赵小慧0527-8889039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楼525

  联系方式:王飒 0527-88850098/13611547755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飒

  联系电话:13611547755

  编辑: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周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