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普法广场文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普法广场文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WD[2025]0201号
2.项目名称: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普法广场文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18.8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8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宿迁经开区检察院普法广场文化设计及制作安装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08日9:00至2025年02月11日17:30。
2.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3218916011)。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复印件。
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竞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宿迁市平安大道777号
联系人:仓鹏
联系方式:18251061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茂府二期1幢109商铺
联系人:彭淼
联系方式:13218916011